通讯员(朱永康)11月23日上午,以“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为主题的第六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在武汉金谷国际酒店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以青年法学博士研究生为主,近40位来自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郑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13所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作主题演讲,吸引全国专家学者及各大媒体共600余人在线参会。论坛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董少平教授主持。
我国知名经济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出席论坛并致辞。他强调,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张闪亮名片,自创立以来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努力构建完备的理论体系、教材体系与学科体系,成为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理论体系建设上,构建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框架,推出了“社会治理法学原理”等具有原创性与引领性的学术成果。在学科实践与应用层面,社会治理法学始终紧扣实际需求,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科研项目与政策咨询服务,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在学科建设与协同创新方面,依托“中南模式”,构建了“1+6”协同创新体系,打造了学术与实践深度融合的创新高地。徐汉明教授作为社会治理法学的创建者、学科带头人,不仅牵头制定了学科发展战略,还主持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课题,成果丰硕,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最后,邹进文校长希望青年学者们以“理论创新”为使命,立足实际、深入基层、结合国情,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方案与学术话语体系;以“实践应用”为导向,主动参与地方和基层治理改革,把学术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现实力量;以“国际视野”为目标,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理念与法治文化,为提升社会治理法学的国际传播作出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旨在深入研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广大博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搭建一个服务于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建设的高端平台。陈实副院长向参会的青年学者们简要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方面的探索与成就,包括率先在全国开展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培养社会治理法学博士和硕士生,以及出版全国首部社会治理法学教材等。他表示,学院将继续加快法学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发展,致力于打造国家治理高端人才的培养摇篮和科学研究的创新高地,期望广大青年博士积极加入,共同为新时代法学研究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贡献。
泉州师范学院讲师黄鑫政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朱羿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雅智、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武先骐、湖北经济学院讲师赵清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李承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贾怀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步睿、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郑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江荷花、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张献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吴泽乾、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向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孙诗丹、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徐浩宇等15名青年学者分别以《“尊重人的尊严”作为法治原则及其落实》《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体系中的双重定位与适用规准》《类型化视角下志愿者权益立法保障的困境突破》《正式制度嵌入对社区网格员居务治理行为的影响——基于B市D社区的研究》《新格局下专业社会工作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治理效能与优化路径》《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阈下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进路——以J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村民自治的法治路径》《企业公共数据治理责任的自我规制》《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防控的责任形态扩充——基于金融稳定法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的联动视角》《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信任危机及其法律治理》《基层法治治理维度:乡村法治文化建构与实施的进路——以广西乡村振兴法治文化的建设与传播为例》《拆迁安置小区环境治理失灵的形成逻辑——基于复合式空间结构的分析》《走向整体智治:网格治理中数治、人治、法治的实现与融合》《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协同的法治构造与规范路径》《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治理》作主题发言,为全面推进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路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龙刚,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谭家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付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教授张演锋,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李晓楠分别对15位青年学者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郭川阳主持此次论坛闭幕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叶强副教授作论坛综述。他说,本次论坛集中讨论了基层治理创新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数据治理与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志愿服务与社会协同的优化路径、法治原则与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应用等多个议题。各参会学者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展示了最新的研究成果与解决方案,为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化贡献了重要智慧。此次论坛的成果不仅对全面提升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为国家在社会治理领域推进新一轮改革提供了实践指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在本次论坛上,与会者以学习践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精神,体系化学理化诠释“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改革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主要要求,恰逢其时。他首先对参会13所高校的师生表示感谢,并特别赞扬了5位教授的精彩点评和中心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他强调,论坛旨在通过研讨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凝聚社会共识,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他还强调了举办青年博士论坛的重要性,鼓励法学青年学子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关注中国实际,研究和回答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的重大理论前沿问题。他指出,论坛致力于将博士们从传统学习环境中解放出来,引导他们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汲取丰富的材料,为构建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传播“中国之治”经验,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徐汉明教授对青年博士提出寄语,希望青年博士加强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基本原理的研究,增强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理论自觉。他说,必须深刻认识健全社会治理法治体系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必须全面系统对党领导亿万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辉煌成就、基本经验创新性总结,对中华优秀治理文化创新性挖掘,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体系化学理化诠释,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理论萌发形成发展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深刻认识、精准把握,不断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道路自信。徐汉明教授提出,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体系化学理化诠释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握好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基本要求的重要途径。体系化学理化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基本途径是挖掘、凝练、诠释好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这是因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是由基本原理、核心命题、重要范畴、概念体系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理论大厦。基本原理犹如构屋架梁的支撑地位,始终起着结构支撑、主体型构、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主导作用。徐汉明教授向青年博士们介绍了他组织中青年专家、博士生们近期研究的《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重大项目,其提出了“六维结构”“十八论”的诠释体系,其中将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理论”的丰富内容概括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创新社会治理”“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社会治理法治化、治未病”“共建共治共享”等,与“原则论”“规律论”“保证论”“宗旨论”“地位论”共同构成了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四梁八柱”。徐汉明教授强调,加深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基本原理的研究,有助于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国家与法”“国家与社会管理”基本原理的领悟与笃行,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坚定实践者;有助于对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领导亿万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统筹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的辉煌成就、基本经验、时代使命创新总结的高度自觉,真正做到“四个自信”;有助于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背景下实现建成强国,民族复兴伟业宏伟蓝图中牢牢把握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方位,时代使命与博士们、青年学子们的肩负重担,增强历史使命感;有助于在解读“中国之治”密码过程中思考和诠释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关于“东方补充模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以“中国之治”之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类减贫史、城市快速崛起新奇迹科学回答历史之问、世纪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自身发展、又希望保持民族独立性、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全新选择,为人类治理文明提供“东方智慧”“中国经验”。伟大的时代创造伟大的理论。这为青年学者、博士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厚实的舞台。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作为“济世”之学、“安邦”之学、“智慧”之学,为青年博士们增长才干、慧眼充脑、展翅高飞提供了磅礴伟力,既希望你们在这些领域深耕创作,以自己饱满的政治热情、坚定的人民立场、宽广的世界眼光、抓铁留痕的严谨作风、光彩的人生法治篇章回报党、回报祖国、回报人民、拥抱未来!
本次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育部外专局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协办。教育部外专局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凌教授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全体员工参加此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