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上午,围绕《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与完善,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文治楼615会议室共同举办了学术讨论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实务届专家包括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三级调研员张义,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干部巴李玉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官文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门副主任苏永胜,湖北省公安厅四级警长郁永杰、王叮,参加本次研讨会的高校包括中国刑法学研究、犯罪学研究会原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齐文远,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教授徐岱,中国宪法学、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弘弘,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龙正凤,湖北警官学院教授黄石等以及《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意见稿)课题团队、国家治理学院国家安全学学科团队的成员童德华教授、杨柳副教授、袁建伟副教授和李淑兰博士。本次会议围绕《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深入研讨,旨在推动《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早日实施落地。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三级调研员张义致辞后对欢迎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做了介绍,并主持了会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国家安全学教授、项目负责人童德华教授介绍了《修订草案》的修订背景及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随后,参加会议的专家各抒己见,会议围绕报告进行了深入研讨。
苏永胜副主任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诸多不同,《修改草案》凸显了时代性,体现了规律性,具备规范性,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强调在条例的修改中要注重家庭教育和义务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和隐形失学儿童。
官文生庭长从总体上对《修改草案》的框架、结构、内容给予了高度肯定。强调条例的要进一步突出系统思维,要明确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措施的尺度。
莫洪宪教授认为《修改草案》符合新时代的新要求,强调《修改草案》要与新出台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衔接,防止网络沉迷,此外警务能否与检察审判相衔接,形成社会监督保护环也是未来需要注意的内容。
胡弘弘教授指出地方条例的制定需要有本地方的特色,在条文中应当明确修改条例的必要性,此外条例应该短小精悍,具有可操性,重视社会对青少年的影响。
齐文远教授认为《修改草案》凸显了新时代的实践变化,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立法中既要分析共性问题,更要凸显中国特色,如留守儿童等问题;要展示湖北现实问题,考虑湖北中心城市与边缘地带、东中西等地方特色区域性问题,将差异性、不平衡问题作为特色凸显。
徐岱教授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意义重大,强调了立法的特色和可操作性,表明条文要精悍,突出法规的综合性属性,针对具体条文的解读提出了意见。
郁永杰警长强调《修改草案》要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注重心理疏导,突出当前的时代特色。王叮警长指出要注意实操性,不能模棱两可。
黄石教授指出在立法中需要关注科学性、地方性、规范性问题,考虑内容表达,呈现地方特色,改进立法表述。
龙正凤教授建议学习《青少年法治大纲》、《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收集管理条例的通知》等文件,强调家校协同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
最后,童德华教授总结发言,对与会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也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及在座各位的努力,能为《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颁布落实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