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青春行|国家治理学院社会治理法学队聚焦开放式社区开展深度调研

发布者:李芳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次数:67


通讯员张国美)为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开放式社区治理在现实中的法治化困境,分析其中的成因,国家治理学院组建社会治理法学队,于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在江西省婺源县开展寒假学术调研活动。此次调研由硕士研究生导师周凌教授担任指导老师,2022级社会治理法学研究生江荷花、王可鑫、张国美以及2022级法律史学研究生王昊为主要成员。



社区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组织形式,社区治理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概念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民政部第一次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此后社区成为治理话语的关键词,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治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但是在研究社区治理的进程中,学者们对于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较多,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开放式社区的关注较少。开放式社区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研究开放式社区治理法治化的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对发展基层民主、改善民生、实现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成员通过发放问卷、实际观察、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访谈等方法对WR街道辖区的9个开放式社区的运行机制进行调研,深入剖析开放式社区基于自身特点在法治化治理进程中的现实困境,以期能够形成对开放式社区法治化困境的新理解,为开放式社区治理进一步完善提供智力支持。



调研期间,团队成员进行了充分的文献阅读,理论层面了解到社区的概念产生、发展、作用等,后前往调研地点,进行问卷发放、回收、分析工作,了解当地群众对社区的认知、理解,对社区内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并进行了相应的记录工作,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到开放式社区发展的沿革、内在机理、运行模式等。在完成各自的实践内容后,团队成员进行了资料的汇总并结合自身的实践经历进行了交流总结,团队成员深感社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有其深刻的现实因素,想要解决这其中存在的法治化困境,需要从更深层次方面进行剖析,例如群众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尚不充分,群众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社区的财政、人员配备过于依赖政府导致行政化程度较高等,这些认识需要从实践调研中才能切实感受到。

调研活动使得团队成员拥有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团队成员对开放式社区的法治化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江荷花从宏观方向进行了总结,她认为开放式社区的发展需要坚持法治化发展的方向,王昊认为需要开放式社区法治化的发展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需要构建出软法与硬法相协调的规范体系,张国美认为面对社区行政化程度较高的问题,需要促进社区完成职能上的转变,王可鑫认为开放式社区的发展需要配备相应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保障社区的法治化发展。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团队成员积极深入实践,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实践能力得到了锻炼,了解到社区的发展,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程度,圆满完成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目标。下一步,调研团队将进一步发扬调研精神,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期获得更加经得住检验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