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专家一行调研我院社会治理法学建设经验

发布者:李芳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5

近日,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院长刘岩副教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小组核心成员赵勤教授、王艳峰副教授、姚秀盈副教授一行来访我院,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领衔的专家团队取经座谈。


我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小组交流了有关破解统一思想难题开展可行性论证研究推动“经、法、管”优势学科深度融合建立“双导师”制,打造学分+论文+能力”的综合型、创新型、能力型、涉外型“四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做法经验。刘岩副院长一行与导师组周凌教授、董少平教授、孙逸啸讲师、皮靖婧讲师就新兴学科建设重点、难点、薄弱点和前沿问题作了探讨。

座谈交流后,徐汉明教授向刘岩副院长赠送了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教材——《社会治理法学概论》。

2012年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系列重要论述为引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学教育领域如何关注中国实际、研究中国问题,构建包括社会治理法学在内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按照“结构合理、内容新颖、知识融通、体系完备”的思路,在全国高校首创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学科历经由开设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到增设本科生专业课程的“本硕博”贯通培养发展,积极探索构建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推动这一新兴学科由“中南盆景”向“湖北园景”进而向“全国远景”辐射。

随着中央两办20235号文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纳入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战略布局之中,湖北总结推广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1+6模式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黄冈师范学院经验,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郑州大26所高校先后在法学院系开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研究生专业方向、本科生专业课程。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此次宣布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专业纳入建设重点,填补了东北地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的空白,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高校增加至2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