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实教授受邀出席“2024年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

发布者:李芳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12

202495日,由福建省检察官协会、厦门大学法学院和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主办的“2024年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于福建泉州召开。来自海峡两岸的100多名法学界、司法实务界人士参加本次研讨会。福建省检察官协会顾问侯建军主持开幕式,中国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史卫忠、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林辉煌等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教授受邀出席研讨会。

 “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自2015年起举办,是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促进合作、共谋发展的交流平台和桥梁纽带,也是展示海峡两岸检察制度进步、宣传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窗口。本届研讨会设置了“检察权变革的回顾与展望”“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问题研究”“轻罪治理检察环节相关问题研究”“涉案财物的处置问题”四大议题。两岸与会嘉宾围绕会议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



根据会议安排,陈实教授为“检察权变革的回顾与展望”议题的与谈人。议题研讨中,台湾司法官学院前院长、台湾检察官协会常务理事蔡碧玉,中国法学会会员霍磊检察官,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林忠义分别做了《台湾地区检察职权变革的回顾与展望》《两岸检察权的变革与展望——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例》《从审判程序中检察官客观性义务之实践谈撤回起诉制度之改革》的报告。



与谈环节中,陈实教授指出,检察权的变革与发展,是一个意义重大且宏观复杂的话题,并对三位报告人的报告分别展开了与谈。第一个报告的与谈,他分析了大陆法系色彩检察权的基本特征、问题痹症以及20世纪以来的变革趋势,认为台湾地区检察权的改革是大陆法系检察制度转型的缩影和写照。第二个报告的与谈,他指出了控辩协商制度对于21世纪以来检察权变革的重要性,提出要认真对待控辩协商的底层逻辑和基础问题,尤其须明确控辩协商的本质、控辩协商的核心机制、控辩协商与诉讼模式的关系等问题。第三个报告的与谈,他提出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撤回起诉权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构建撤回起诉制度还需进一步明晰其制度基础,以及明确撤回起诉的一系列程序要件。